(原标题: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细则)
怡康泰工程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通过特别决议案采纳经修订及重订的组织章程细则。该细则涵盖公司股本、股份发行、转让、转传、没收、股东权利、董事会运作、股东大会程序、股息政策、董事及核数师委任、通知方式、清盘安排等内容。公司法定股本为50,000,000港元,分为1,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5港元。细则明确股份可由董事会按条件配发,允许股份溢价发行但不得折价。董事会拥有广泛权力,包括管理公司事务、召开会议、委任管理人员、发行证券、借貸及抵押资产等。股东有权委任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并投票,会议可通过电子方式举行。股息可由董事会建议并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派发,也可实施以股代息。公司可购回股份并设库存股。文件送达可通过邮寄、电子通讯或网站发布等方式进行。细则同时规定了董事、秘书、核数师的权利与责任,以及股东查阅账目、参与决策的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