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将用于高温特种功能玻璃生产线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尚需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