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 (1) 大众银行根据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经不时修订)第99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私有化的建议;及 (2) 建议撤销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 - 延长寄发计划文件的期限)
大眾銀行(要約人)與大眾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於2026年9月8日刊發聯合公告,提出根據百慕達《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第99條以協議安排方式將大眾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私有化的建議,並建議撤銷其股份的上市地位。根據收購守則規則8.2,原定計劃文件應於聯合公告日期後21日內(即2026年9月29日或之前)寄發予計劃股東。由於需額外時間舉行法院指示聆訊及編製計劃文件內容(包括獨立財務顧問意見函件),公司已向執行人員申請延長寄發期限至2026年11月12日,執行人員已表示有意同意。詳細時間表將載於計劃文件及隨後聯合發出的公告中。董事會強調,建議事項及計劃須待所有條件達成或獲豁免後方可作實,未必一定實施,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買賣證券時應審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