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羅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明確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的專門機構,負責制定並審核公司董事(不含獨立董事除外)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薪酬政策與方案。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兩名為獨立董事,主任委員由獨立董事擔任。其主要職責包括:提出董事及高管薪酬建議;制定或變更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審核管理層薪酬建議及賠償安排;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決策等。委員會會議可不定期召開,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需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通過。相關決策需提交董事會審議,涉及股東會審議的事項須經股東會批准後實施。公司行政人事部為日常辦事機構,證券部負責會議文件提交與記錄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