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董事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并确定授予相关事项。因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授予人数由113人调整为98人,授予数量调减至1.100万股。授予日为2026年9月28日,授予价格为6.5元/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及授予已获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