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表委任表格于二零二六年十月十六日上午十时正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大会」))
本文件为特别股东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涉及将于2026年10月16日上午十时正于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座34楼3406室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及其任何续会)。本次大会将审议一项普通决议案,即批准、追认及确认银行存款及结算框架协议项下的拟进行交易,包括建议年度上限,并授权公司任何一名董事签署相关文件及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使该等交易生效。股东可委任代表出席大会并按指示投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其书面授权人士签署,如属公司则需加盖印鉴或由负责人签署。代表委任表格及相关授权文件须最迟于大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填妥并提交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亲自出席大会并投票,此时原委任表格视为撤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