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海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内幕信息保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议聘任或解聘,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相应资格证书。公司应保障董事会秘书履职所需条件,董事会秘书在履职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范围、考核与奖惩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