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浙江海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及表决机制等内容。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提案需符合规定范围。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