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海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职权、会议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等内容。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重大资产交易等职权。会议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可采用现场与电子通信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公告发布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