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炜麟))
肖炜麟被提名为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所需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承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任职时间未超六年。本人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将遵守监管要求,独立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