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向松祚))
本人向松祚,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郑伟宏提名为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本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本人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