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 - 职权范围)
瑞爾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639)發布了其薪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文件,該文件於2021年12月1日獲採納,並於2022年12月28日及2026年9月21日經修訂。薪酬委員會由董事會設立,成員大多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且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任年期由董事會決定。秘書由公司秘書擔任,亦可另聘具資格人士。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議可透過親身、電話或視像形式進行,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至少一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決議案以過半數票通過,書面決議亦有效。會議紀錄由秘書保存,內容需詳盡記錄討論事項、決議及成員意見。涉及利益衝突的成員須迴避相關議題的審議與表決,與會者須保密會議內容。董事長、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等可應邀列席會議,但無投票權。薪酬委員會主席或指定獨立非執行董事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應股東提問。委員會職責包括建議董事及高級管理層薪酬政策、審批薪酬激勵方案、建議個別薪酬待遇、檢討賠償安排、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制定、遵守上市規則及法規要求等。委員會有權獲取必要資源與資料,並可於公司承擔費用下尋求獨立專業意見。本職權範圍須於公司及港交所網站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