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9月1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127%。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和弃权占比极低。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