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进行,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412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71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