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已获公司内部批准,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深交所已同意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发行上市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发行上市实质条件。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吴嘉煦、陶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