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获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及延迟寄发通函)
佳宁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刊发有关出售附属公司股权的重大及关连交易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a)条,相关通函原应于该公告刊发后十五个营业日内(即2026年8月28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需要额外时间准备及落实通函内容,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公司宣布,联交所已于2026年9月7日授出该项豁免,条件是公司须于2026年9月25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通函。本公告由董事会主席马介钦博士代表公司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