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其中财政部拟认购700亿元,其余五家各认购50亿或100亿元。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财政部仍为控股股东。发行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同时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股东回报规划及与战略投资者签署合作协议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