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
峰昭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04)于2026年9月4日宣布,本集团向江苏银行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总额约人民币70.0百万元。此次认购后,本集团向江苏银行认购的未偿还结构性存款本金总额达人民币270.0百万元,包括此前于2026年4月13日及8月6日认购的三笔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相关产品到期日分别为2026年10月14日、9月14日及12月7日,预计年化回报率介于1.00%至2.05%之间。资金来源于集团内部资源,未动用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由于该等认购事项性质相似且部分产品未到期,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合并计算后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