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结果的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5)沪仲案字第2633号】》,涉及刘明与其之间的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申请人刘明提出仲裁请求,后变更请求金额为25,867,133.00元。公司提出反请求,要求赔偿律师费并承担反请求仲裁费。仲裁裁决结果为:对申请人各项仲裁请求均不予支持,驳回其第三项申请;对公司反请求亦不予支持。本请求仲裁费240,933元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反请求仲裁费20,768元由公司自行承担。裁决为终局裁决,已生效。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影响,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