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华峰化学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测算,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改变公司主营业务。本次交易需提交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