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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略科技-W(02718.HK):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容摘要

(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是明略科技董事会下属的一个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确保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具备适当的技能、多元化及能力平衡,提名候选人供股东大會选举,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继任计划,并评估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委员会由至少两名成员组成, majority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须包括男性和女性董事,主席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由主席或董事会要求召开额外会议。会议通知须提前7个营业日发出,相关文件须至少提前3个营业日传阅。决策以过半数通过,主席在票数相同时有决定权。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汇报重要决策和建议,并保存会议记录供董事查阅。主席应尽力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回应股东提问。委员会职责包括审阅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编制董事会技能表,建议候选人选任政策,评估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实施情况,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评估独立性,提出重选、暂停或罢免建议,并制定继任计划。委员会有权获取培训、外部意见及其他资源以履行职责。本职权范围于2026年8月3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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