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以及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拟用于江苏华特半导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会议还审议通过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择期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