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招商港口: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7.99元(含税),导致行权价格相应下调。调整后,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14.76元/股调整为13.96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由12.51元/股调整为11.711元/股。该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招商港口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