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引力传媒:关于公司定期报告承诺事项的更正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关于“补偿义务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安排”承诺事项的披露内容进行更正。原披露内容将黄亮、华为等人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购买公司股票的安排列为承诺事项,经核查该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规定的承诺事项范畴,因此予以删除。同时,法院终审判决确认黄亮未依约完成购买公司股票的义务,且其至今未能提供已完成履约的证据。本次更正不涉及财务报表调整,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