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即由10元/股调整为9.95元/股,该调整已获得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