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变更内容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等方面。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