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变更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宣布,因工作安排调整,舒高勇先生自2026年8月28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职务。董事会确认,舒高勇先生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须提呈股东或联交所注意的事项。董事会同时宣布,自2026年8月28日起,委任董迎秋先生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将与现任联席公司秘书刘国贤先生共同履行职责。董迎秋先生现年51岁,曾担任本公司多个高级管理职位,并现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由于董迎秋先生目前未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公司秘书资格,本公司已获联交所批准为期三年的豁免,条件包括其须在刘国贤先生协助下履职,且本公司须于豁免期届满前证明其已具备相关经验并能胜任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