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对浙富核电提供担保的公告)
浙富控股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杭州浙富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20,600万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事项已由浙富水电股东决定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属于关联交易,无反担保情形。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担保额度53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21,064.5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