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责权限和运作程序。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布通知。会议应设置现场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应及时公告。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