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8月修订))
为规范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对象、基本原则、沟通内容与方式,设立证券合规部为职能部门,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并对相关人员行为规范作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