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就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8月2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