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办法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泄露信息。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含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交易、关联交易等。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法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程序、责任追究及相关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