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因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授权额度不超过4亿元,授权期限自上次授权截止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发表无异议意见。募集资金存放于大型上市商业银行专项账户,安全性高,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