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其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