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就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等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监督年报审计,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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