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6年8月))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股份登记与转让限制、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股份变动申报与披露要求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和控制主体。明确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相关人员需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违反规定将被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