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三项议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