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的资金存放、使用与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须开设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变更用途、临时补流、现金管理等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