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长春高新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300%,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且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对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