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段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段静女士辞去公司相关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聘任沈默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王松先生和沈默思先生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高管无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