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考核指标设置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和约束力。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且未发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