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已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信息,历史沿革无股权争议,不存在禁止持股主体持股、中介机构人员持股及股权利益输送情形,股东已配合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信建投证券、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均承诺为发行制作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