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选举刘光万、连晓倩、路刚、薛妍飞为非独立董事,曾锃、庄任艳、周航为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