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作为被告,收到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原告陈光华、文瑞因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药品销售费用1,296.33万元及利息、返还保证金153.30万元及利息,被告二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涉案金额合计约1,454.21万元。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