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作为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
于2026年8月13日,兴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32)的附属公司绿金租赁与承租人佳木斯东兴煤化工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以人民币60,000,000元(约港币69,840,000元)的代价自承租人处取得位于中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若干指定供热设备及设施的所有权,并将该等资产返租予承租人,租期为五年。交易构成上市规则下的须予披露交易,因相关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融资租赁总付款额约为人民币70,865,000元,包括本金及利息,按月支付。承租人需支付人民币600,000元作为保证金,并由多名独立第三方提供担保。同时,承租人以其供热协议项下的应收款及特许经营权提供质押。本次交易属绿金租赁日常业务,预期为集团带来稳定收益。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