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8月1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修订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18%,议案获得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