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8月修订)》,明确战略与ESG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以及ESG目标、治理架构、风险管理与报告编制等,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秘办/证券事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下设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和投资评审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