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了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石俊峰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9,073,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200%;H股股东及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732,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23%;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A股股东为1,222人,代表股份7,267,4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86%。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