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提供财务资助)
中国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于2026年8月11日,其全资附属公司深圳领达小贷与客户GJ(庄浩贤先生)及客户GK(刘绮祺女士)订立贷款协议,向借款人授出本金为人民币35,000,000元的贷款,期限为六个月,年利率14.4%。贷款以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一处住宅物业作为第一法定押记抵押,该物业经独立估值师评估于2026年7月23日的市场价值约为人民币44,534,000元,贷款与价值比率约为78.6%。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借款人均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集团将使用一般营运资金发放贷款。此次贷款基于借款人的良好资信、抵押物流动性强及短期性质等因素评估为风险可控。董事认为交易条款属正常商业条件,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由于相关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本次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公告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