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杭州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5,300.00万元认购厦门芯势澜算贰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该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此期间无其他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上述交易与本次交易相互独立,不存在一揽子安排,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